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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青岛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山东)战略框架协议
2024-11-01

2024年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副主任李永红、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伍其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解宏劲代表三方在京签署《共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山东)战略框架协议》(简称协议)。青岛市委常委、上合示范区党工委书记、胶州市委书记张新竹,生态环境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禚壮,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等单位和企业代表出席活动。

根据协议,三方将共同筹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山东),推动整合国内外各类资源,搭建上合组织国家生态环保信息交流与共享窗口、生态环保人才培养及能力建设平台、环保技术示范推广平台、绿色投融资和产业合作平台,聚力打造面向上合组织,乃至“一带一路”国家的生态环保技术创新与产业合作的旗舰平台。

生态环境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禚壮表示,上合组织国家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官方机制下合作取得良好成效。建设中国—上合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是有效落实领导人关于“用好生态环保创新基地等平台促进区域合作”的指示、服务国家政治外交大局的具体举措,是生态环境部重点推动落实的一项重要合作倡议。希望充分发挥山东的区位、资源优势和中心的国际平台优势,推动基地建设取得实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伍其东介绍,近年来,山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共建绿色“一带一路”,青岛上合示范区在现有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合作、商旅人文交流发展“四个中心”基础上,着力建设上合组织环保国际合作交流合作新平台。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基地共建进入实质推进阶段,下一步,要尽快建立基地工作机制,明确基地的功能定位,推动项目在基地落地。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解宏劲表示,近年来,青岛市坚持提能级、塑优势、搭平台、强载体、强赋能、聚合力,推动青岛市高质量发展,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青岛是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城市,基地的落实将是青岛市更高质量协调发展的动力源。青岛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积极推动资源整合,持续强化要素保障,全面推动共建共享,共研基地建设新规划,共商基地发展新蓝图。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副主任李永红表示,在山东建设基地,是服务国家政治外交大局、深入推进上合组织生态环保合作的重要举措。未来,中心将携手各方深化协议落实,扎实编制基地建设方案,重点谋划设计基地建设四大板块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发挥中心多层次、多元化的生态环境国际合作网络和平台优势,全力支撑基地高水平建设;坚持开放共享,支持和引导国内外不同主体参与基地建设,打造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签约活动后,召开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山东)第一次工作推进会。会上,中心合作三处处长王语懿汇报了基地(山东)建设考虑与进展,并介绍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孙吉海、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于冬泉,以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等代表围绕基地未来建设方向与合作前景开展交流与讨论。各方表示,愿积极参与和支持基地建设,共同为地区绿色发展作出贡献。